一、2022年黑龙江大庆市红岗区事业编制人才引进公告【30人】
【#事业单位#导语】2022年黑龙江大庆市红岗区事业编制人才引进公告【30人】正式公布,现将招聘详情如下: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依据大庆市“打捆引才”的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区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共计划引进30人,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引进20人(A岗10人,B岗10人),第二阶段引进10人。
1. 报考者需年满18周岁,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 报考第一阶段人才引进,A岗男性、B岗女性,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本科不超过25周岁(1995年12月3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2月31日后出生)。
(2) 其他院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2月31日后出生)。
(3) 驻庆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5年12月31日后出生)。
(4) 大庆户籍人员,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2月31日后出生)。
(5) 红岗户籍人员,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在红岗区镇(村)、街道(社区)、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
2. 报考第二阶段人才引进应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5年12月31日后出生)。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国家行政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 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人员。
3. 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处理期未满人员。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登录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查阅人才引进公告,按要求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报名。
(一)第一阶段引进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28日。填写《大庆市红岗区第一阶段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1),根据报考条件,附上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本、工作经历证明等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gqrcgzzx1@163.com,邮件名称为“姓名+联系方式”。
(二)第二阶段引进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填写《大庆市红岗区第二阶段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附上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gqrcgzzx2@163.com,邮件名称为“姓名+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结束后、笔试前,将进行资格初审,笔试考试费每科45元,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持续关注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或通知,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缴费、领取准考证。个人报名材料取得时间应在公告日期之前。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笔试占60%,面试占40%。A岗、B岗分别排名、分别录用。面试结束后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文字综合分析等。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若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将按比例核减引进计划。
1. 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引进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若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2.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引进计划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入围线上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引进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引进人员分配到红岗区属事业单位工作,落事业编制,享受区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
(一)引进人员不设具体单位,由区委结合实际需要,统一进行分配。
(二)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各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引进条件以及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由有关部门办理聘用、落编等手续,签订相关协议,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按省、市、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
(七)本次引进工作由红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1.《大庆市红岗区第一阶段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2.《大庆市红岗区第二阶段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大庆市红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2023年大庆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求,计划招聘临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现招聘社保综合业务人员,共3名。
工作地点:位于大庆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红岗分中心(萨大中路南22号红岗区政务服务中心)。
岗位要求:
1. 大庆市区户籍(不含四县),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者;
2. 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 居住地靠近红岗区政府,具备计算机专业或擅长计算机应用、财务等相关专业者优先。
任职要求:
1. 熟练操作Word、Excel等文字编辑软件或WPS办公软件;
2. 沟通能力强,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认真;
3. 踏实肯干,敢于担当,具备一定的心理抗压能力。
报名方式:
1. 请通过电子邮箱报名,邮箱地址:。
2. 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一寸照片、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失业证及就业困难认定材料(附件1《大庆市就业困难认定表》和附件2《困难询访记录表》,需有三次以上询访记录)。
选拔方式:
1. 面试考核方式选拔,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
2. 聘任后,按照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薪酬为我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大庆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联系人:朱淑玲
2. 联系电话:0459-4199768或15645961188
以下为2021年黑龙江大庆市林甸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40人】:
县直综合部门30人,林甸县第一中学10人。
招聘条件:
1. 第二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不含专升本)。
2. 林甸县籍(含本县籍考生和现本县籍居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不含专升本)。
学历及专业要求:
以文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农学、理学、工学、医学门类相关专业为主,特别优秀和急需紧缺的其他人才可适当放宽。
年龄要求:
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原则上在28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限年龄。
其他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爱岗敬业;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 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表现。
报名及选拔流程:
1.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7月10日17:00截止。
2. 笔试和面谈方式进行测试,结合测试成绩确定拟考察人员。
3. 考察、体检。
4. 公示。
引进人员待遇:
1. 引进人员到岗工作后落实事业编制。
2. 非林甸户籍的引进人员,视需求为其提供人才公寓,免费居住三年(教师由所在学校提供住宿)。
试用期及服务期限:
1. 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者予以解约。
2. 引进人员在林甸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允许考录县外、调转及离职等,如有违反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
疫情防控及公告未尽事宜:
1.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林甸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 林甸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县直综合部门.xls)
2.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第一中学).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