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潍坊昌邑市事业单位报名所需材料解析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9:00—10月12日16:002、应聘人员需登录“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常用链接人社局”(),进入“昌邑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照片要求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30KB,格式为JPG。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信息不可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恶意注册、扰乱报名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二、2023年潍坊昌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解读
根据相关规定和本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昌邑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3名。具体要求如下:(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心理素质;(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六)应届毕业生及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需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要求提交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时需使用有效身份证件,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期间可修改信息,未通过初审的可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2月25日16:00后,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也不能修改、补充信息。对恶意注册、扰乱报名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反复修改。因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影响报名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填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伪造、变造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未能涵盖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需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如父母、配偶、子女等)需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需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提醒: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后期可能集中,请尽早报名。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 00招聘主管机关将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及时查看报名情况。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 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等相关材料。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结束后,如应聘人数不足,将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申请改报其他岗位,改报仅限一次。如自愿放弃改报或没有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退费。请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301.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2.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3.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若应聘者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将无法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笔试将按照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将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公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除报名时的网上资格初审外,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者还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未能按时、按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将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公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材料:1. 笔试准考证2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各1份。2. 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各一份。3.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4. 在职人员应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需由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加盖公章)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确有困难,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5.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以及户籍等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昌邑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以及户籍证明等材料。6. 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7. 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居民应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应聘者,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与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办理减免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需出具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博物馆文博岗位、文化馆戏曲演员和舞蹈表演岗位采取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中,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将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结束时间根据考务安排确定。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者宣布。若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将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公布。根据招聘岗位,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将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公布。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待遇。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此次招聘,成立昌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昌邑市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招聘公告中,所有涉及“以上”、“以下”、“以前”的表述均涵盖本级别、本基数范围。
在招聘期间,所有相关信息和通知将发布于“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请有意应聘者密切关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进程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文件以及本简章的规定进行,对于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表现不诚信的应聘者,将记录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关于其他未明确事项,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昌邑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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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3年山东昌邑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一)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应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持有国家正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在昌邑服务满两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学生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需为昌邑市常住户口或昌邑市生源。
(五)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年龄需在28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昌邑服务满两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学生年龄不受限制。
(六)报考警官训练中心岗位的,本科毕业生年龄需在2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需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裸眼视力需达到4.8以上,或裸眼视力达到4.6以上且矫正视力达到5.0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显著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七)报考播音岗位的,需具备端庄大方的形象,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
(八)普通管理岗位专业不限,符合条件的各类专业毕业生均可报考。
(九)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将按1:3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专业)。
(十)其他报考所需条件,请参考附件1《昌邑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需获得定向、委培单位的同意。
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辞退的人员;未在规定学制内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昌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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