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北省报考公务员条件解析

1、报考者需具备中国国籍;通常无户籍限制,但部分岗位或地区可能要求本地户籍,具体以2020年河北省考最新岗位要求为准。
2、年龄应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3年3月至2001年3月出生),2019年应届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上限放宽至40周岁(1978年3月以后出生)。
3、报考者需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可能要求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具体要求以2020年河北省考最新岗位要求为准。
4、现役军人、全日制非应届在读生、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公职,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公务员招考中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6、报考者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也不能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享受公务员考录政策待遇,可报考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
8、报考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职位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包括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工作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9、部分岗位因专业和工作性质等因素,可能对报考人员的性别、专业、相关证书等有所要求,具体内容以2020年河北省考最新岗位要求为准。
10、以上是关于“河北公务员省考对报考人员的条件限制”的详细内容,具体条件限制以2020年河北省考公告公布为准,请大家耐心等待。祝大家取得理想成绩,加油!
二、河北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详解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及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报名前取得的学历;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于当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的学历;留学回国人员于当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学历)。
8.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见《招录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
以上是“河北公务员考试报名条件”的全面解答。
三、河北省公务员报考条件说明
2020年河北公务员考试公告未发布,以下内容参考2019年河北公务员考试相关内容:
招录的范围和对象。从以下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招录:
1、全日制高等院校2019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3、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要求具有此证书职位的人员。
4、具有河北省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河北省的其他人员,户籍以2019年4月27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其专门职位的人员,可视为具有其服务地、服役地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河北省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以下人员不在招录范围:现役军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全日制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招录的条件。报考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27日至2001年4月27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27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27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4月27日后出生);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所、管教所一线干警职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8年4月27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4月27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于2019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的学历)。
8、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4月26日在本网公布,详见本公告附件《招录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具体为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招录职位条件中要求的报考者为“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19年度当年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6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名单由省级主管部门提供。
2、招录职位条件中要求的报考者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2013年及其以后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18年退伍、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2013年及其以后从河北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名单由省级主管部门提供。
3、对于设区市级以上法院、检察院的职位,申请者需持有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而县(市、区)级法院、检察院的职位,申请者则可持有A类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仅有资格在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民族自治县报考相关职位。
4、关于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应从2019年4月起算(含4月),每累计12个月的工作时间可折算为1年。所谓“基层工作经历”,涵盖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的工作背景。曾在军队团级或相当于团级的单位服役,可视作具备基层工作经历。而对于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其他关于工作经历的要求,其计算方法与此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