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头市直事业单位进面分数线
包头市直事业单位的进面分数线定在70至80分之间。据公开信息查询,不同专业的进面分数线有所差异。包头市人民政府,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的国家行政机关,自1950年2月成立,历经多次变革,1980年1月恢复原名称。
二、2021包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570名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
1. 国民教育序列2021届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2. 拥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含内蒙古生源,即在内蒙古参加高考且高考前为内蒙古户籍的人员);
3. 具体学历、专业、年龄及岗位要求请参考招聘岗位表。
(二)不具备内蒙古户籍,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考:
1. 内蒙古所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 户籍或档案保留在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人员;
3. 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含2021年高校应届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
4. 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部分职位将定向招录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将定向招录“蒙汉兼通”人员。
1.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包头市就业局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
2. “大学生退役士兵”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 “蒙汉兼通人员”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蒙汉兼通”岗位人员的笔试试卷分为蒙汉文两部分,分值各占50%;面试试卷由蒙汉文两种试题组成,面试时“汉文题”须使用汉语回答,“蒙古文题”须使用蒙古语回答。
4. “高校毕业生”指: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专业技能和个别岗位的特殊要求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
(7)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必须是截至报名之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截至报名开始日,凡是按“服务基层项目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正式录用到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
(8)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部分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以岗位表为准)。此次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1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招聘岗位表》无特殊说明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日。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对符合岗位其他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
(10)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2. 部分岗位要求报考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请考生注意。
“基层工作经历”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全日制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界定按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等文件执行。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1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4.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1)考生在本次招聘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2)考生在本次招聘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三、2022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事业单位考试科目
1.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公共基础知识15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15分。部分不限专业或多种专业均可报考的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85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15分。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蒙汉双语卷),满分为100分,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字两部分,分值各占50%。除蒙汉兼通岗位外,其他岗位考生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
2、笔试结束后,考生成绩将在九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以上内容即是对【2022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事业单位考试科目】的全面解答。
四、2021年内蒙古包头市审计局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包头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队伍结构,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决定针对空缺岗位进行人才引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建设学科(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95所院校及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院校)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四)取得与报名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需同时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对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2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13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1976年12月13日及以后出生)。
(八)在职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的同意参与人才引进证明。证明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人员隐瞒工作经历或现工作单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在读的全国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及第二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3.包头市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包头市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6个月的人员;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6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人才引进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手续办理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市审计局()、“包头审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只允许使用1个专业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包头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本人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扫描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扫描件。
4.近期蓝底一寸照片电子版(面试时携带3张)。
网上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2月31日24:00止。报名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和扫描件压缩至一个文件包(命名为:姓名+报名材料)发送至btsjjrsk@163.com,并电话联系0472-5171983进行确认。
(三)资格审查。由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材料审查合格后,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在面试前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引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人才引进计划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比例不低于1:3,对紧缺急需且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经请示市人才办批准同意后,可调整比例组织开展面试。
(四)面试。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并列,组织加试。面试全程录像,音像资料永久保存。面试组对面试结果出具书面意见。面试结果将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宜将通过“包头市审计局”、“包头审计”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与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和要求,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各方面表现,经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形成考察结果报告。考生应在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
因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中途放弃,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等额替补(成绩并列的加试)。体检和考察环节分别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经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为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对象,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手续办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编办审核同意后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局属事业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才服务期不少于5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凡在规定期限内未能遵守相关规定,未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手续办理等引才流程的应聘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参与人才引进的资格。人才引进过程坚守诚信为本的原则,报名者须对其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全责,一旦发现信息不实或违反引才工作纪律,将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
(二)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要求,凡需回避的人员不得参与此次引才工作。
(三)遵循《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1〕13号)的规定以及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们将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才引进各环节工作的安全性。
(四)报名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始终保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通知。
1.《包头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
2.《包头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