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公务员身份者是否可再考公务员
概述:已是国家公务员的人员,不得再参加公务员考试。
1、在职的国家公务员不得参加公务员考试。这包括所有持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自2016年起,国家公务员考试明确禁止在职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参加。
2、地方各省的公务员考试政策并不统一。根据往年各省的公务员考试政策,部分省份已明确禁止在职公务员参加考试。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政策规定: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以上内容参考政府网-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二、公务员服务期满后可否再考公务员
公务员服务满5年后是否可再考公务员1、通常情况下,不允许。自2016年国考规定在编人员不得参加公务员考试后,各省也陆续禁止现职人员参加公务员考试;
2、服务期满的公职人员可以通过调动来换职。
乡镇公务员5年服务期内可以再考吗?一般以下人员不可以报考:未满足服务年限的人员、在职公务员、具体参照本省的公务员考试公告。
(4)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考了公务员有5年服务期限,没满5年还可以再考别的公务员职位吗?公务员招考以省份为单位,大多数省份执行的是5年内不得报考外省机关。关键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意见,他们同意的话,你试用期满就可以考其他岗位公务员。
另,很多这样的情况,协调好这两个地方的关系就可以了。
未满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可以辞职再考吗1、要具体看省份的要求,不同省份对此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2、例如国家公务员辞职未满五年不得再次报考,陕西公务员考试,辞职未满3年不得再次报考。
公务员服务期满后可以考其他公务员吗在职公务员满足最低服务年限后,经所在单位同意,即可报考,以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公务员在服务期内如果再考公务员,怎么办?政策是不允许的,考上公务员后,要5年之后才可参加公务员考试。
实在想考,可以先辞职,然后再考。
可以,很多已经是公务员身份的人们还是每年参加国考、省考,有身边的同事考上国务院的、中组部的,很厉害,只要你想考,考路无尽头。
刚考上的公务员想再考公务员,那服务期怎么算?至少工作一年,试用转正之后,经本单位领导统一,可以再考。
有些地方有规定五年服务期之内不能重新报考公务员,那么这五年服务期就是从你报道第一天算起。
不过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和领导关系拉好点,一般一年试用期转正了,领导都会同意报考的
三支一扶考完再考公务员必须服务期满么必须服务期满,考试公告里说的十分清楚
公务员5年服务期内可以调动吗按理来说,是不能的,但是如果你是乡镇的,被调到县城的单位,应该是可以的,就是组织关系还是在一个地方的
三、地方公务员是否可再参加公务员考试
1、按理来说是可以的,但必须要在原单位待够五年且获得原单位的同意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
2、因为《公务员法》中明确规定,在原单位服务期限不超过五年,是没有办法再考的。
3、拓展资料:第十一章交流与回避。
4、第六十三条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5、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6、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7、第六十四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调任人选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调任机关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对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8、第六十五条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
9、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
10、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
11、第六十六条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
12、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
13、第六十七条公务员应当服从机关的交流决定。
14、公务员本人申请交流的,按照管理权限审批。
15、第六十八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16、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17、第六十九条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8、第七十条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9、(二)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20、(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21、第七十一条公务员若遇到应回避的情形,本人需主动提出回避;而利益相关者亦有权要求公务员回避。其他人员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供公务员需回避的具体情况。22、机关将根据公务员本人或利益相关者的申请进行审查,并据此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同时,机关也可不待申请,直接作出回避决定。23、第七十二条若法律对公务员回避有特别规定,则依照法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