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职位分类的基本特征
公务员职位分类呈现出以下特点:首先,职位分类围绕“事”展开;其次,职位分类的依据包括职位的工作性质、难度、责任大小及所需资格;第三,职位分类是对各职位所执行任务的客观分析和评价,以确定其在分类结构中的位置,实现分类管理;第四,职位分类会随职位结构、组织职能和职位工作的变化而调整,但不会因人员变动而变动;第五,职位分类并非目的本身,而是人事管理的一种科学方法,旨在通过科学的分类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二、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的类型
1、公务员职位类别的划分依据一定的标准,将所有公务员职位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2、公务员职位类别根据性质、特点和管理需求,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国务院可根据需要增设其他职位类别。3、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是两种基本分类方式。职位分类依据职位性质、责任、难度和所需资格;品位分类则依据职务高低、资历和薪酬。4、两种分类方式各有优缺点,品位分类以人为中心,职位分类以事为中心,两者有融合趋势。5、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和乡科级。6、非领导职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7、本条对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序列以及职务层次作出规定。8、领导职务层次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和乡科级。9、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10、综合管理类领导职务设置依据宪法、法律和职务层次。11、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只在厅局级以下设置。12、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由国务院另行规定。13、本条对公务员职务序列作出原则规定。14、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15、公务员需依法从事公务活动,不属于私人和企业。16、公务员必须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序列的人员。17、公务员由国家提供工资、退休和福利保障。18、公务员的概念有三种类型:小范围、中等范围和大范围。19、小范围的公务员指非选举产生的事务官。20、中等范围的公务员指中央政府的所有公职人员。21、大范围的公务员包括政府机关、国会、审判官、检察官和国有企业等。22、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务员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级别三、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特点
1、职位分类以“事”为中心,侧重职位的职务、职责与职权。职位分类制度体现在职位类型划分和职位设置上。2、职位设置需在政府批准的职能范围内,明确各职位的职责。3、职位设置与机构规格相符,不超过规格设置职位。4、职位设置数量严格遵循高效、精干原则。5、职位名称简明、规范,体现职位特点和层次。6、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特点应选A。四、公务员品位分类与职位分类的特点及其优缺点
1、品位分类以官阶和位作为分类评价的基本要素,具备一定官阶即可担任相应职位。2、品位分类与职位分类各有优缺点。2、所谓品位分类,这是一种以职员所具备的资格条件为核心,依据职务或级别的不同来决定薪酬待遇的人事分类体系。采用品位分类方法的国家,通常首先对职务的性质进行初步划分,随后根据职务的级别、职责和资格要求进行细致分级,其人事架构通常较为简洁。例如,法国将公务员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德国则分为基础职务、中级职务、高级职务和资深职务。由于品位分类是以“人”为焦点进行划分,强调个人的资格条件,因此这些国家普遍高度重视公务员的资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验等因素,尤其是学历的重要性。品位分类的职务划分较为直观,使得公务员的分类工作较为简便,易于实施,同时也有助于培养具备广泛能力的公务员;强调教育水平有助于吸引高学历的优秀人才;重视年资有助于保持队伍的稳定性;而职务与级别的相对独立使得公务员的职位变动不会影响其地位和待遇,从而赋予公务员安全感,并使公务员体系结构更具弹性和适应性,便于调整。然而,品位分类也存在分类体系不够完善、忽视专业人才、限制低学历但能力突出者的发展、工作积极性不高者仅凭年资也能晋升等不足之处。主要采用品位分类的国家有英国、法国、新加坡等,与职位分类相比,品位分类的最大特点是“以人为本”。公务员的品位是根据其个人资历和能力等因素来划分的,不同品位的人享有不同的待遇。
3、相对而言,职位分类则是依据官职本身进行划分。不同职级和职等的文官享有不同的待遇。品位分类的优点在于有利于人员的流动。由于文官根据不同的资历和能力被划分为不同的品位,因此在公务员调动时,可以按照品位进行同级别的调动。此外,在紧急情况下(如战争或某些职位空缺时),可以根据官员的品位高低来确定彼此之间的权力关系。
4、然而,品位分类也存在只注重资历而忽视其他方面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