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北省事业单位考试时间安排

2023年河北省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安排为:笔试将于2023年2月11日上午8:00至9:30进行。
1、事业编制全称为事业编制,主要负责专业技术岗位或者工勤等岗位,这些岗位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或行政单位都属于事业编制,其晋升路径明确。
2、政府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等,不同专业职称有所不同;工勤岗位主要指工人,如司机,职称主要有初级工、中级工等。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一般为非公务员序列的事业编制,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但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如社区市的城管。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如县一级国土资源(国家行政,省市参照,县里全拨)。
3、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拨一部分,单位自筹一部分;医院是典型。
4、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靠自己赚,这个单位看性质和情况,有钱的有钱的要死,打死也不想转全拨或参公,穷的连工资都开不出的也有。
5、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如设计院所。
二、河北省事业编制考试报名时间
2023年河北省事业编制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3日。
1、事业单位考试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实施的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2、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报名条件依据不同事业单位岗位要求也有所不同,报考条件以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中的报考条件或要求为准。
3、事业单位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它并不属于政府机构,而公务员是作为政府机构的。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主要是从事医学、教育和文化等方面工作的。
1、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2、适用单位主要有: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
3、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除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采取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等办法。
三、河北省人事考试院网址
1、河北人事考试网是河北省公务员考试的官方报名网站,网址为:。
2、进入河北人事考试网之后,大家就可以进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程序,也可以了解公务员考试的官方公告信息。2025年河北省公务员考试预计明年3月份发布公告,4月份考试。河北省公务员考试网为考生提供2025年河北公务员考试公告、历年公务员考试公告、河北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时间及2025河北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等信息。
3、除了河北人事考试网之外,河北省公务员考试的相关网站还有河北省公务员考试网()、河北党建网()及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门户网站,大家可以关注。
4、如果有想要参加河北省公务员考试的小伙伴,大家可以关注公务员考试网,小编会密切关注官方网站的动态,并及时整理给大家。
5、以上是河北省人事考试院网址的全部解答。
四、河北省人事网官网登陆地址
1、河北省人事网官网登陆地址:
2、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3、通过试点探索,推动实现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流程更简、监管更严、服务更优。总结形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可复制、可推广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标准和规范,研究提出全面推广试点经验的意见。
4、根据现有工作基础,确定在6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和12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详见附件)。
5、各地人社部门和部属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重点落实好以下任务:
6、(一)确定告知承诺适用对象。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及相关事项申请人员适用6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相关报考人员适用12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以及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等情形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具体适用对象范围由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部社保中心)和部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部考试中心)分别牵头,会同部信息中心确定。
7、(二)规范告知承诺工作流程。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负责编制试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和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范本)。各地人社部门相应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并根据需要细化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相关内容。书面(含电子文本)告知的内容应包括办理事项的名称、设定证明的依据、证明的内容、承诺的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等。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的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各级人社部门要在对外服务场所和官方网站发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和办事指南,方便申请人查询、获取。
8、(三)加强事中事后核查。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和各地人社部门要梳理试点工作中需进行核查的信息需求,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加强对申请人承诺内容的核实力度。确需进行现场核查的,要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避免增加群众和企业负担。
9、(四)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快建立社会保险领域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发现作出虚假承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纳入黑名单。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实施联合惩戒。
10、(五)强化风险防控措施。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和各地人社部门可针对具体试点事项,探索建立告知承诺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公示制度。加强风险研判,制定相应预防和补救措施。
11、(一)明确分工协作。部社保中心和部考试中心分别负责相关业务领域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部行风办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推进,部规划财务司、部信息中心负责国家部委数据共享的协调,并指导各地人社部门推进与当地政府部门开展数据共享,为试点工作提供支持。各地人社部门也要建立相应分工协作机制,合力推动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12、(二)明确时间节点。试点工作分准备、启动、开展、总结四个阶段运行。6月完成试点准备,7月前完成全面启动,8月至11月持续推进,11月中下旬总结评估。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打算)送部行风办。
13、(三)加强人员培训。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要加强系统内业务培训和宣传动员,确保经办工作人员准确理解试点工作要求,熟练掌握工作规程,推动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14、(四)做好总结评估。各地人社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地区试点工作情况,将有关经验做法及时报部行风办。部社保中心和部考试中心要广泛收集地方人社部门、企事业单位、群众对试点工作的评价意见,研究改进工作措施。部行风办会同有关单位做好试点工作的总结评估。各地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按业务分类分别向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