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西省公务员报考条件
2022年江西省南昌市公务员报考条件
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参考2021年)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
报考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年龄为18至35周岁。
报考市及以下法检两院、公安机关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0周岁,报考此类职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以及报考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狱医、心理矫正类等特殊职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
报考公安机关特警类职位的年龄为18至25周岁。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非本地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除外)。
5.具有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
(2)报考“从本地人员中招录”的专门职位,应为职位所在地级市或县生源,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口在职位所在地级市或县,或在职位所在地级市或县累计工作(含入当地社保)5年以上的人员。
(3)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应为我省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考生如报考此类专门职位,限服务所在市、本人户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单位相关职位,也可报考其他非专门职位。
(4)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应为我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2年以上且已退出现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或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录取或就读期间参军入伍的人员,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如报考此类专门职位,限入伍所在市、本人户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单位相关职位,也可报考其他非专门职位。
1.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公务员情形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考江西的公务员需要什么条件
江西省公务员考试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18周岁以上是指1996年3月10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3月10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3月10日(含)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3、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
报考者须具备职位所要求专业的对应学历(学位)。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如能在2011年9月底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11年3月10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赣人社字〔2010〕515号文件附件1)执行。相近专业或者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经招录机关及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09〕59号)界定。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县级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限本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农村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或西部志愿者报考”的,是指由我省省级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即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要求我省招募在西部省份服务的)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是2011年9月30日。
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以上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均为网上报名的第一天即2011年3月10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江西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1、(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02月01日至1999年02月01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1年02月01日以后出生);
3、(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对于招考职位要求具备基层工作经验的,报考者务必拥有相应的基层及生产一线工作背景。所谓基层及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涵盖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以及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岗位的工作经验。那些离校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若在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属于基层单位)进行见习,或至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其经历可算作基层工作背景。此外,在军队团级及以下单位的工作经验,同样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而报考中央机关的报考者,若在地(市)直属机关有工作经历,这也将被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8、招考职位如要求具备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指的是那些服务期满并经过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9、曾经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在公务员招考中存在严重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参与报名。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