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概览
1、2021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各省份职位分布及招募人数详情。
2、北京地区职位数达930个,总计招募1790人。
3、上海地区共有278个职位,招募人数为788。
4、浙江地区职位数为478个,招募人数为910。
5、江苏地区职位数626个,招募人数1131。
6、福建地区职位数397个,招募人数802。
7、湖北地区职位数501个,招募人数1011。
8、湖南地区职位数420个,招募人数769。
9、广东地区职位数增至848个,招募人数为2068。
10、广西地区职位数533个,招募人数707。
11、河南地区职位数达683个,招募人数1036。
12、海南地区职位数161个,招募人数243。
13、河北地区职位数502个,招募人数1016。
14、内蒙古地区职位数338个,招募人数766。
15、江西地区职位数369个,招募人数687。
16、安徽地区职位数343个,招募人数700。
17、山东地区职位数657个,招募人数1222。
18、陕西地区职位数275个,招募人数694。
19、山西地区职位数444个,招募人数853。
20、宁夏地区职位数89个,招募人数170。
21、贵州地区职位数237个,招募人数461。
22、四川地区职位数573个,招募人数986。
23、重庆地区职位数287个,招募人数549。
24、天津地区职位数180个,招募人数375。
25、新疆地区职位数420个,招募人数863。
26、西藏地区职位数113个,招募人数204。
27、云南地区职位数647个,招募人数1013。
28、甘肃地区职位数230个,招募人数476。
29、青海地区职位数170个,招募人数217。
30、吉林地区职位数300个,招募人数775。
31、辽宁地区职位数474个,招募人数998。
32、黑龙江地区职位数369个,招募人数1014。
33、具体职位详情,可访问官方网站查询。
二、公务员职业类型介绍
1、公务员主要负责公共事务管理。新入职的公务员通常负责日常行政事务或撰写文件等基础工作。晋升至科处长后,主要负责宏观管理建议的提供和执行推进。此时,理论素养和协调能力尤为重要。进一步晋升,具体职责将更为明确。
2、公务员(Civil servants)是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3、公务员职位大致可分为五大类:政府组织部门;党委机关;人大、政协机关;群团机关;公检法司部门。
4、报考公务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符合条件后,可在指定网站报名并参加考试。
1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通常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和评分。
12、笔试合格者,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和具体安排将在相关网站公布。
13、公务员考试学习资源可从百度云网盘下载。
14、链接:提取码:2D73
15、资源包含:省考和国考公务员各类学习资料、网课学习资源、历届真题、冲刺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综合写作、常识、理论知识、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言语理解、申论、时政、真题资料、面试等相关资料。
三、公务员职位等级与级别对应
1、公务员领导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如下:
(二)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三)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四)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五)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六)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7、(七)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价格调整后为:19.4级至13.2级。
8、(八)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价格调整后为:21.2级至15.2级。
9、(九)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价格调整后为:22.2级至16.8级。
10、(十)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价格调整后为:25.6级至18.4级。
11、副部级机关内设机构、副省级城市机关的司局级正职对应十五级至十级;司局级副职对应十七级至十一级;价格调整后为:16.5级至10.5级,18.5级至11.5级。
12、第六条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3、(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14、(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15、(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16、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7、(四)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18、(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19、(六)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20、因工作特殊需要,前款第(三)、(四)、(五)项需适当调整的,市(地)级以下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以上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21、第七条公务员调出机关后拟再调入机关担任高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的,应当具备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晋升至拟调任职务所需的任职资格年限。
22、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任:
23、(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4、(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5、(三)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6、(四)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7、(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国家公务员考试有哪些岗位
1、公务员岗位分为县级及以下岗位、市直及以上岗位、副省级岗位等,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市府办、房管局、科技局、财政局、审计局、质监局、人事局、发改委、档案局、招商局、信访办、安全办、文化局等岗位。
2、公务员省考设置的招录职位基本为九至十五级,大多数为九至十四级的科员,少部分为十至十五级的办事员和九至十三级的副主任科员;国家公务员考试设置的招录职位以九至十二级的主任科员为主。
3、二至三级: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4、五至七级: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
5、六至八级: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
6、七至十级: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
7、八至十一级: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
8、九至十二级: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
9、九至十三级: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
10、国考考试科目分为笔试和面试。国考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含行测和申论。专业科目是部分要求有专科科目考试的岗位要考察的科目。国考面试包含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面试、半结构化面试、结构化小组面试。
11、国家公务员考试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含行测和申论两部分,公共科目是所有考生必须考的科目。而专业科目是部分要求有专科科目考试的岗位要考察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