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考试必备条件解析

1、公务员,系指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承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本文将详细阐述公务员考试的条件。
2、在县级以下机关(含县级)服务满五年的,可报考上级公务员职位。
3、选调生报考不受限制。
4、选调生报考不受服务期满的限制,一旦有机会即可报考。
5、公务员职位根据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6、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立公务员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7、领导职务层次包括: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8、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及以下设置。
二、报考公务员考试需满足的条件
2、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5、需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需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国家公务员考试,简称“国考”,是国家部、委、署、总局招考在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种方式。招考条件较为严格,一般要求全日制本科应届、历届毕业生,部分职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和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考试时间相对固定,通常集中在每年10-11月份。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参加公务员考试,报考职位分为两大类,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中的一个部门或单位进行报考。
三、报考公务员所需具备的条件
报考公务员需满足政治要求和年龄要求: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当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1)地市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限制为18-30周岁,当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限制为18-35周岁。
(2)报考公安机关特警类职位的人员年龄限制为18-25周岁。
(3)法检两院、公安机关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3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当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以及报考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狱医、心理矫正类等特殊职位的年龄限制为18-35周岁。
国家公务员考试,简称“国考”,招考条件较为严格,一般要求全日制本科应届、历届毕业生,部分职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和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考试时间相对固定,通常集中在每年10-11月份。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国家公务员报考条件
四、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至2004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州、盟)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
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可以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州、盟)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考者对《招考简章》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于2022年10月25日8:00至11月3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报名并提交报考申请,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2. 检索资格审查结果。招录机关将于2022年10月25日8时起至11月5日18时止,对报考者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以确认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需登录考录专设网站,以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查结果。一旦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者将无法再申请其他职位。在2022年10月25日8时起至11月3日18时止,如报考申请尚未被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查,报考者仍有机会更改报考职位。然而,自2022年11月3日18时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申请将不再允许更改报考职位。
> 3. 查询报名序号。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自2022年11月7日8时起,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自己的报名序号。在完成报名确认和准考证下载打印时,该序号是必需提供的。











